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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市威聚烧结砂新材料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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催干剂的贮藏方法 |
发表时间:2021/1/8 17:47:3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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催干剂产品应存放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内,应隔绝火源、远离热源。 产品在催干剂封闭于原包装的条件下,贮存日期自生产完成日起为一年,若超过一年,就复验再使用。 建议添加量:按醇酸树脂的1%(系数0.2-0.4) 按总漆量的3—8‰。 底漆6—8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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